人才派遣又分:勞務派遣、人才租賃,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之間訂立勞動合同,由用工單位提供勞動崗位,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,但實際用工則發(fā)生于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的一種新型用工模式。
人才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分離,用工單位負責員工日常工作管理,用人單位負責勞動合同關系管理。一般適用于臨時性、輔助性、可替代性崗位,且派遣比例不能超過企業(yè)用工總數(shù)的10%。